天画画天把电影当慈善在做(3)
■把电影当慈善来做
天画画天成立时候的目的很纯粹——暂时不考虑任何商业因素,就是把电影当做慈善来做。幕后金主每年自掏腰包投一些资金给几部电影,平均下来每部能拿到60多万。如果不够用,可以从其他公司找投资,对于导演来说,所谓的签约完全是开放的。
2012年,郝杰做了他的第二部作品《美姐》,因为预算不够,他拉自己的老板同学孙奎(缘起文化总裁)入伙,120万的总预算后者投了一半。电影拍完在电影节展映后,反响很好。商业诉求很明确的孙奎于是就来了信心,决定再追加宣发费,让电影进主流院线,希望能赚一笔钱。但当时天画画天的总经理杨城认为不可行,于是就把版权完全卖给了缘起文化。缘起花了一百多万来造势,但是电影上映后才收了50多万票房。
《家在水草丰茂的地方》刚开始也是天画画天投资,但对李睿珺来说预算仍然不够,他就去找早就在电影节上认识的劳雷影业老总方励。方励那时候在忙《后会无期》,但是看了剧本很喜欢,就先以个人名义给了几万作为赞助。拍完后,方励觉得电影很好,但是还可以做得更精,于是又追加投资,变成主导方,把成本推高到了500多万。
对于投资青年导演的作品,天画画天是大方又克制的,大方在于不计回报,克制在于不盲目扩大投资,一般情况下,一部片给50-60万,大点的给100-200万。或者,在投资不能完全独立的情况下,画天也会主动引进外来资金。比如,万达就参与了郝杰新片《我的春梦》。杨城最早是带着这个项目参加金马创投会,在那里接触了万达的副总和项目开发部代表,聊得不错,后者对这个讲述八零后青春故事,很有人文色彩的剧本感兴趣,于是合作谈成。
万达的介入也让这个项目起了一些变化——投资增加,邀请小有名气的专业演员加入,并要求成片要更加生动好看(针对普通观众)。对于郝杰来说,有大公司介入后,“拍片就要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,整个团队每天开销将近10万,耽误半天就是五万,压力很大。但是过程比我预想的好,对于万达来说也是最小的投资,他们也不干涉。宣发上他们垄断,我只责拍摄。”